为进一步提高本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校院两级管理,根据《开元kycc官网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校研字〔2020〕11号)和《开元kycc官网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号)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2023年研究生导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办法,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身心健康,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二)能独立承担本学科相关研究生课程教学并指导研究生开展科研工作,一般应有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历,熟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三)申请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获博士学位的讲师。具有招生资格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龄,教授一般不超过59周岁,副教授一般不超过57周岁。
(四)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还需取得较好的学术成果,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较为充足的经费,招学硕具体应达到以下前3条基本条件之一,招专硕具体应达到以下前4条基本条件之一:
(1)主持在研三类项目1项或人才项目;
(2)上一年度项目到账经费不少于5万;
(3)上一年度发表二类论文1篇;
(4)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但具有项目结余经费足以保障研究生培养的导师可遴选专硕硕导资格。
二、有关要求
对存在“开元kycc官网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 导师问责”所列情况的导师,应给予相应的减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处理建议。
对履行立德树人职责不力的导师,按相关文件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减少招生计划、暂停招生资格、撤销任职资格及至行政处分等处理。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导师减少其下一年招生指标
1.不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不按规定制订、审核和执行所指导研究生培养计划,造成不良后果。
2.怠于研究生的指导和日常教育管理。一个学年内,有2名及以上研究生因导师原因提出转导师。指导的研究生有1篇学位论文学校或培养学院送审评阅未通过。
3.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等。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导师暂停其下一年招生资格
1.二年内未参加学校组织的新导师岗前培训。
2.出现严重教学事故,发生研究生管理责任事故。
3.指导的研究生3年内有2篇学位论文学校或培养学院送审评阅未通过。
4.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教育部、安徽省或学校抽检中有1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5.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等,情形严重者。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导师终止其导师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损害学生利益、师表形象、学校名誉和权益、触犯道德底线的行为,影响恶劣或后果比较严重。
2.在课堂讲授、人才培养、学术活动等环节有违背党的教育方针或国家法规的言行,拒不改正或影响恶劣。
3.违反学术道德,自己本人或指使、默许和纵容研究生有剽窃他人科研或学术成果、买卖论文、篡改实验数据、编造实验或调查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
4.指导的研究生5年内有3篇及以上学位论文学校或培养学院送审评阅未通过。
5.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教育部、安徽省或学校抽检中累计2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6.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因渎职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7.连续3年未招收过研究生。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5月12日—5月18日):2023年拟招生导师根据学院文件要求,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者填写附件2、3,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学院审核(5月19日—5月26日):申请材料经科研秘书初步审核,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评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附件3)。
四、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以科研系统审核通过为准。
2、期刊(论文)、科研项目和科技奖励等分类需依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